Tuesday, 30 August 2011

三万

我会开车以来,我都蛮守交通规则的,也从来没被开过罚单。所以,也就从来没留意罚单的数额。但最近是开斋节,周末的车流量也多的吓人,市区到处都是塞。我这人也学人家凑热闹,想去市区逛逛。

把车兜了两三圈都找不到停车位,最后只好把车停在路边咯。。。说明下,虽然是路边但绝对没有妨碍交通,而且那是单行道。一小时后,逛完广场但买不到我要的东西,打算打道回府。。。但取车时,车的挡风镜前看到一张白色的纸张,还以为是什么宣传单,怎知道却是罚单!

心头一阵凉,还以为是市政府的,那就便宜些。。。那里知道是警察叔叔的!!!! 但我还是再次的安慰自己,因为听说会有折扣,RM30 可以搞定了!心想,RM30 算买个教训吧,给他!

星期六开的罚单,我星期一就打算去缴了。但一问之下,尽然要RM100叻!说什么起价了!!!我的天呀,罚单也会起价的!而我也只是把车停在不阻碍交通的路边竟然要RM100!那么那些妨碍交通的呢?!你们又不去开罚单!气死!!!

我个人认为啊,罚款不该定的太高,那只会增加贪污几率而已。。。想想看,当市民眼见警察要开一张RM100的罚单时,往往会求情并且宁愿给咖啡钱(至少比罚款还要便宜) 。另外,当罚款过高时,市民不想缴还只想等待折扣的一天。

如果罚款是适当的,不会过于贵的,我相信人民还是会乖乖缴还的。例如RM30一张罚单,我会立刻缴还。当警察开单时,如果是我的错我会让他开而不会企图贿赂他。

再说,逢年过节,市区难免会多车,停车位特别难找。警察叔叔就不能可怜可怜我们一般的小市民吗?要不,你们就准备更多的停车位呀!那里叫我们买国产车,这里路小停车位少;那里叫我们使用公共交通,那里公共交通烂的要命!你们不是在为难小市民,是什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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